预料会有这么一天,健仁会成为2007年州议会特权法令下的牺牲者。
这天就这样来了。来得轰轰烈烈,来得气势如虹。
昨天早上健仁还对我说,“下午应该没什么”。
言下之意是叫我专心于昨天下午法庭的结案陈词。
结果,就是在那个下午,他被第一副首长及第二副首长动议在特权法令下被禁足于今年的州议会。
“罪名”是向报界批评议长的不公。
我接到消息,拨了电,揶揄了他。
电话筒的另一边传来了他无奈的笑声。
是,在这样不公的环境中,除了无奈,再也不能容纳多余的情感。
健仁5月7日的议会讲词里,只谈到“白毛”的名字而已,就被议长禁止继续发言。
我曾将当时议长及健仁的对话写在以下(My Dun’s Diary – 7.5.2008)。
议长不公的决定,不能受到批评。
这不民主的作法,是所谓民主社会该有的吗?
今天是“白毛”先生的议会回答。
此时健仁被赶走。
国阵议员必定直呼“好险!”。
Wednesday, May 14, 2008
国阵是什么不能见人?需要使计赶走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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