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6, 2008

偷鸡不是偷汉

“阿仁加油”运动即将开跑。

健仁被禁足州议会事件,令党内许多同志为其打抱不平。
同志们觉得国阵这样的手段,是不尊重民选制度。
民选的议员,竟能因为勇敢在州议会批政,而被接受处分。
表面是因为批评议长而受到处分,但实际上不过是一个伎俩,
企图让反对声音销声匿迹。

同志们今天身穿党服,出席声援健仁的记者会。
我在记者会上揭开国阵通过2007年的特权法令,是具有背后政治企图。
特权法令的提呈通过,是因为砂06年520的政治改变所致。
520州选,在野党首次有7位(火箭6位,公正党1位)进入州议会。
国阵议员使用特权法令对付在野议员。
这不是公平的竞技。

健仁在第24条文下被判有罪,但却在第14条文下被罚。
第24条文的罪行所受的处罚,最高不过是罚款2,000零吉,
而第14条文才是被处于禁足议会。
试想想,一个人如果被控偷鸡,怎么可以当他是偷汉来处罚?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国阵不要健仁罚钱,要他不见人影。
这样“白毛”先生之后一天的议会回答才不会受到攻击。

“阿仁加油“运动将有一系列的活动。
希望我们一起为捍卫民主而热烈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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